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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学生推优入党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6 阅读次数: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及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特对学生推优入党工作规定如下:

一、推优工作的原则

1、推优工作应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一定威望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2、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团支部成立推优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党员(含预备党员)、团支书、宣传委员、班长、和普通同学代表(经全班同学投票选举产生,名额可在1—3名中调整,确保推优小组总人数为奇数)组成,由团支书任推优小组组长。

若推优小组中成员本次成为被推荐对象,则本次推优小组讨论时应予以回避,并在其他普通同学中经全班投票选举递补进推优小组。

二、推优工作程序

1、推优前教育。推优小组应结合党章召开主题学习会,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端正广大团员的入党动机,不断提高团员入党的积极性。

2、召开团员大会。在团员大会上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个人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广泛评议的基础上由团员大会进行表决,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方可成为被推荐对象(到会人数至少为全班总人数的2/3)。

3、推优小组根据被推荐对象德智体综合素质的表现,讨论确定被推优人,被推优人应认真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并结合自身优缺点写一份自我评析材料上交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存档。

4、推优小组组长应将填好的《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提交美术学院分团委审定。分团委对被推荐人进一步考察公示后,签署意见向美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呈报。

三、被推荐对象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我院团员学生。

2、积极参加校团委、院分团委、团支部组织的活动,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

3、勤奋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不及格必修课科目,选修课不及格科目少于两门(含两门)。大三、大四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三级。

4、道德品质优良,热心为同学服务,为广大同学所信任和拥护。

5、学生干部和学习突出,为学校和学院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团员可予以优先考虑。

五、推优比例

1、由团员大会投票选出的被推荐对象,人数不超过班级学生总人数(除党员、入党积极份子外)的20%。

2、推优小组讨论确定的被推优人人数不超过班级学生总人数(除党员、入党积极份子外)的15%。

六、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于美术学院党委。

美术学院党委

200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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