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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考试时间安排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2 阅读次数: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结合我院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考试细则公布如下: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教师招聘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代表不少于3人。

2、通过资审的应聘者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考核小组将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具体考核内容有:

(1)面试主要测评内容有:①应聘者的语言仪表、学术评议等,占综合成绩的10%;②应聘者的现场专业能力考察占综合成绩的30%。请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个人作品集,并自备本专业方向的绘画工具。

(2)试讲主要采取授课的方式,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等。试讲时间为25分钟。

3、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设置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下一轮。

4、考试时间和各环节考试成绩将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者注意关注。

5、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经考察合格的,上报学校人事处。

本实施细则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6年12月12日

美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地点

备注

12月15日

下午1:30——4:30

面试环节(现场专业能力考察)

美术学(中国画):美术楼204教室;

美术学(油画):美术楼206教室

自备本专业方向的绘画工具

12月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面试环节(语言仪表、学术评议)、试讲环节

美术学(中国画):设计楼202教室

美术学(油画):设计楼203教室

自备个人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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