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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4年中俄“最美故乡”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7-01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加深两国青年间相互理解与友谊,巩固中俄世代友好的理念,2014-2015年被中俄两国政府确立为"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年",积极推动两国青年组织和青年之间的交流,在艺术、科技、教育等领域开展多项青年交流活动。为此,湖南省教育厅将举办“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年”湖南省系列活动,中俄“最美故乡”摄影大赛就是系列活动之一。该活动由我校承办,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参加对象:中俄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高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作品拍摄内容:中俄境内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生态资源、人文景观、历史古迹等。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风格、表现手法不限,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数码与胶片不限。

2、创作时间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其它时间拍摄的作品参赛无效。创作时间为:2014.3月20日——2014.7月31日。作品请保留Exif信息。

3、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是原创,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参赛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色调、明暗调整、剪裁等后期处理。可以拍摄接片,但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涂抹等二次创作。

4、参赛作品为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 低于2MB,上传的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5、组照请标注顺序。

6、每位参赛者限投参赛作品5幅内,组照按一幅计算。请注明作品的标题、拍摄地点及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联系方式等。

7、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作品。

8、主办方有权将获奖、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相关宣传等),不再另支付稿酬。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参赛者自负,活动组织单位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9、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摄影作品,一经证实,取消评比及获奖资格。

10、凡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上述规定。

四、作品收集及展示方式

1、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2738141492@qq.com

2、部分参赛作品和优秀作品将在学校官方网站(syds.hunnu.edu.cn)上展示。

五、大赛时间安排

1、前期宣传时间 :2014年5月——2014年6月

2、作品收集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

3、作品评比时间:2014年8月

4、颁奖典礼时间:2014年8月底,地点:湖南长沙。

5、获奖作品展览时间:2014年9月上旬,地点:湖南长沙。

六、奖项设置

金奖1名

授予获奖证书 奖金人民币3000元

银奖3名

授予获奖证书 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铜奖10名

授予获奖证书 奖金人民币各500元

优秀奖50名

授予获奖证书 奖金人民币各100元

入选奖100名

授予获奖证书

七、联系方式

1、大赛组委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731)88631987

3、大赛组委会秘书长:吴余青

4、大赛邮箱:2738141492@qq.com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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