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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非事业编制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0 阅读次数: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进入教育部与省政府共建双一流高校行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6名,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unnu.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428日至58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17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采取“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考核”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学术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或对考核对象专业技术技能进行测试。

2)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

3)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实行试用期,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三个月,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校内相关福利参照编制内同类岗位同类人员标准,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为企业养老保险)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标准办理;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聘用人员的党团关系、工会关系、计生关系由学校负责管理。聘用人员职称申报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岗位情况和个人表现等进行聘任。聘用人员子女入学享受编制内工作人员同等政策。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附件:美术学院2021年非事业编制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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