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生除必须满足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获得学位的硕士毕业生;或者已获得国(境)外的硕士学位者。
2、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对美术学科具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外语水平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或其他相当外语水平的证明材料。(从以英语作为母语的国家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5、申请者具有本科或硕士阶段与本招生专业方向相关的学习背景。
6、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考生报考前必须取得以下(1)(2)两项科研成果(要求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
(1)在CSSCI扩展版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次)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作品(一个独立版面)
(2)取得以下四项中的任一项:
①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次)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主持厅级或厅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③作品参加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展览一次,或者作品获得世界顶级专业竞赛三等奖以上一次;
④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译著)一部。
8、申请者提供三千字以上的研究计划和代表性成果,经本年度招生导师组和招生委员会集体审定通过。
二、招生专业和导师
招生专业 |
博导姓名 |
备注 |
美术学 |
吴卫 |
民族民间美术研究 |
三、考生申请流程
2022年12月1日-5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2022年12月8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10.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版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四、学院资格审核
2022年12月10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022年12月11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学院综合考核
2022年12月16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考生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务必查看《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附件3),并于2022年12月14日24:00前按缴费说明一次性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470元,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名费和复试费不退。
学院综合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20%。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
综合考核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工作小组还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022年12月21日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将《湖南师范大学二〇二三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审批表(“申请-考核”)》(附件4)上报研究生院,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考核结果(包含考生姓名、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5)。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录取和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23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八、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美术楼213)
电话:0731-88838501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410012
九、其他
学校监察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公告信息为准。
附件1:专家推荐书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