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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课纪律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6 阅读次数:

一、党校学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就坐。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看其他书籍和做其它作业,手机一律关闭。

二、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教室。课堂内不得随意讲话,不得随意出入教室。

三、在每次上课前15分钟到达教室,各小组长负责考勤并在考勤表上签名,不得代签。

四、因故不能上课的,必须递交书面请假条,辅导员批准签字加盖学工办或研究生办公章,不得代请假,经院党委办公室(美术楼216)签字批准后,方可视为请假,否则以旷课处理。原则上凡请假次数超过两次者,作为自动退出党课学习处理。

五、每次上完党课后按时按量完成本次党课学习任务,并认真书写党课心得,在下次党课时统一交给小组长,小组长再将心得交与党课班长。本期党校结束后会评出数篇优秀党课心得,并作为评选党校“优秀学员”的参考材料。

六、凡党校学习学员,若有以下行为情况之一,取消其学员资格。

(1)旷课次数超过一次(含一次)

(2)无故迟到、早退两次(含两次)

(3)请假超过两次。

(4)违反课堂纪律,不服从安排,劝说后不改正。

(5)考试(包括其他课程考试)有作弊行为。

(6)在培训期间,无故缺交党课学习心得超过一篇(含一篇)者。

七、凡在党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将上报学校党校,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不得参与任何党校培训。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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