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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办公室职责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6 阅读次数:

院办公室是院行政的综合协调部门,在院长领导下履行职责。

一、按照院办公室的职责,主持日常工作,分管文秘工作。

二、协助院长组织安排院务办公会议议程和学院行政工作的重要会议,并组织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审定每周周历安排。

三、负责组织起草学院行政综合性的工作报告、总结、规划、通知和决议等文件。

四、负责审核以学院名义发出的文稿,力求做到文字简练准确,符合公文规范。短文和急件在半天内核毕转呈院领导签发。长文或需其他部门会签文稿的审核,一般不超过两天。

五、及时处理文件,阅批上级文件不过夜,急件随到随批和转办。

六、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七、注意调查研究,主动了解与全局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决策参考。

八、掌握全院综合统计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九、规范地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守则。加强办公室思想、作风、业务建设,监督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十、管好学院印章,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

十一、认真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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