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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学位点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第二批复试)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24 阅读次数:

美术学学位点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二批复试)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院通〔2017〕18号)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美术学学位点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美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李少波

成员:朱训德王金石姜松荣陈耕郑林生谢芳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同时也是美术学博士学位点的复试小组。

一、复试方案及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48分,各门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等额复试。同一导师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在报考该导师的上线考生中按专业总成绩(专业总成绩=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即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如考生的专业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都确定为复试人选,进行差额复试。

导师有招生计划但没有上线考生时,可从同一一级学科其他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上线考生中调剂。调剂人选须从某一导师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上线考生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的确定应征得调入导师、调出导师及考生本人的同意。

(二)复试时间:2016526日上午900开始。

(三)复试程序及内容:

资格审查:由美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设计楼104)负责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及准考证原件。还需提交《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原件。时间:5月26日上午9:00—9:30。

缴纳复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学院负责代收,统一交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开具收据。

心理健康测试:时间:5月26日上午10:30—11:30;测试地点:教育科学学院504教室。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直接测评,测评的形式是采取网上集体施测,测试时间40-60分钟。

面试:时间:5月26日下午15:00开始;

地点:美术学院美术楼二楼会议室。

由美术学博士学位点复试小组组织面试。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面试小组配备秘书一人,详细记载复试情况,《复试登记表》存档备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取复试小组专家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体检时间5月26-27日。考生到美术学院学院领取《体格检查表》,粘贴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空腹到学校医院体检。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考生体检不合格不得录取;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最后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二、美术学博士学位点导师招生计划

导师姓名

招生计划

朱训德

1

姜松荣

1

陈耕

1

三、美术学博士学位点复试名单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外国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

刘芳

105427111000195

61

90

90

卿科军

105427111000272

60

90

92

邹鹃妃

105427111000494

66

88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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