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学位点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院通〔2016〕27号)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美术学学位点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美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谢芳
成员:李少波曲湘建贺景卫姜松荣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同时也是美术学博士学位点的复试小组。
一、复试方案及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48分,各门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等额复试。同一导师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在报考该导师的上线考生中按专业总成绩(专业总成绩=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即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如考生的专业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都确定为复试人选,进行差额复试。
导师有招生计划但没有上线考生时,可从同一一级学科其他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上线考生中调剂。调剂人选须从某一导师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上线考生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的确定应征得调入导师、调出导师及考生本人的同意。
(二)复试时间:2016年4月25日上午9:00开始。
(三)复试程序及内容:
资格审查:由美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设计楼104)负责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及准考证原件。同时考生应提交《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缴纳复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学院负责代收,统一交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开具收据。
面试:由美术学博士学位点复试小组组织面试。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面试小组配备秘书一人,详细记载复试情况,《复试登记表》存档备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取复试小组专家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体检时间4月25-27日。考生到美术学院学院领取《体格检查表》,粘贴照片并加盖骑缝章。面试以后,空腹到学校医院体检。
二、美术学博士学位点导师招生计划
导师姓名 | 招生计划 |
曲湘建 | 1 |
贺景卫 | 1 |
李少波 | 1 |
黎大志 | 1 |
三、美术学博士学位点复试名单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外国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史小可 | 105426111000663 | 61 | 67 | 94 |
彭子义 | 105426111000323 | 51 | 79 | 93 |
刘颖 | 105426111000327 | 66 | 79 | 70 |
易奕 | 105426111000342 | 53 | 79 | 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