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4年度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学校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高中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目前我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为依据,确定我校2014年度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数,并据此实施2014年度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对岗申报、对岗聘任。所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学校核定的岗位职数和规定的专业技术系列内,结合所在的专业技术岗位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申报,工作岗位、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必须对应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向教学科研主系列倾斜。学校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分教师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进行分类管理。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申报正高级职务纳入教师系列评审;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申报副高级职务须通过学校推荐后方可参加评审。“双肩挑”人员、专职辅导员参照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执行。
四、教师系列申报条件按《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校行发职改字[2012]7号)要求执行。
五、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实行代表性成果评审制。申报对象应选定最能体现本人水平和业绩的五项代表性成果(限论文、著作、发明专利、转让成果、作品或获奖,课题不作代表性成果),单独装订成册,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供专家重点评审,其他成果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六、强化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加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凡申报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必须提供教学评价合格成绩(新引进人员除外)。
七、根据湖南省及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要求,现已聘职称系列(专业)与岗位不相符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教师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应申请转评至与岗位相符的职称系列。教师系列转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二)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三)课程教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四)转评高级职称人员需发表重要刊物及以上论文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转评按相关系列要求申报。
八、切实做好基层推荐审核工作。各单位须成立由广泛的专家代表和部分行政领导组成的推荐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组织申报对象进行个人述职,严格审核材料,从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不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不予推荐。
九、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凡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均须由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在人事处网站集中进行公示。
十、材料报送有关要求。教师系列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参照往年要求执行,有关系列申报材料有单独要求的请上网查询相关行业的具体规定。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成果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教师系列成果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十一、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材料上报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教师系列材料上报时间为2014年10月13-15日,具体安排见《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日程表》。 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包括初次认定(2014年新到校的博士教师认定讲师、符合初任初级的教师)及以考代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聘任条件的同时上报。
湖南师范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附件1:关于2014年度教师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和要求
附件2:201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表
附件1
关于2014年度教师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和要求
各单位:
为保证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今年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报送教师职务申报评审材料作如下说明,请各单位切实遵照执行。
一、申报材料的几点说明
1、材料总体要求:申报材料重点突出、真实完整;表格填写字迹工整、简洁明了;材料装订依序排列,整齐美观。
2、高级申报材料按三部分装订为三本:一本为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红色封面),一本为代表性成果评审材料(黄色封面),一本为参考性成果评审材料(蓝色封面)。
“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参考性成果评审材料”请参照学校下发的目录分类按序整理。各卷材料的第一页为本卷内容的具体目录。
代表性成果评审材料请按成果重要性排序装订,分别标注代表性成果一、二、三、四、五,并与《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信息表》上所填报的顺序一致。
3、《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应认真填写,另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所任教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
4、申报者应认真填报《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信息表》,其中符合“必须推荐对象”条件的申报者还需填报《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推荐对象”申报表》。凡《信息表》和《申报表》上填写的成果,均需有材料予以证实。
5、申报者须提供2件代表性成果的论文、学术专著或作品原件,其余的成果提供经验证的复印件,论文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前言、目录、后记、封底。
6、各项申报材料请按规定格式填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式1份,A3纸张)、《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一式1份,A4纸张)、《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信息表》(一式1份,A3纸张双面打印)、《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推荐对象”申报表》(一式1份,A4纸张)单独装订。其他材料均要求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
相关材料的表格及材料整理目录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材料审核及公示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审核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各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要逐一审核申报者《信息表》和《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对申报对象的思想表现、基本情况、教学情况、科研情况、工作业绩等严格把关。为确保申报对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单位材料审核人须对照《信息表》和《申报表》内容逐一认真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日期以及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小组成员须在以上表格“审核情况”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对象《信息表》和《申报表》兼为申报公示材料。各单位需将公示材料张贴在本单位的宣传栏或醒目位置,并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的,所在单位须在申报对象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上报。
三、材料报送的几点要求
1、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人员方能上报材料,未达到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恕不受理。
2、《2014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信息汇总表》按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顺序填报。《信息表》、《申报表》经单位审核推荐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连同《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19964294@qq.com。
3、请各单位严格按“201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表”上报材料。
学校职改办
2014年6月30日
附件:2014职称材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