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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30 阅读次数: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生除必须满足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获得学位的硕士毕业生;或者已获得国(境)外的硕士学位者。

2、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对美术学科具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外语水平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或其他相当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从以英语作为母语的国家获得硕士学位的不受此限制)

5、申请者具有本科或硕士阶段与本招生专业方向相关的学习背景。

6、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全脱产学习。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往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考生须在2021620日之前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考生报考前至少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要求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

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者作品至少一次。

②主持厅级或厅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③作品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览一次。

④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一部。

⑤申请者提供三千字以上的研究计划和代表性成果,经本年度招生导师组和招生委员会集体审定通过。

 

二、招生专业和导师

招生专业

博导姓名

备注

美术学

姜松荣

美术史论

美术学

党朝阳

绘画研究

美术学

段江华

绘画研究

美术学

陈耕

民族民间美术

美术学

李少波

公共艺术

美术学

吴余青

公共艺术

 

三、考生申请流程

(一)考生申请

202113-5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6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10.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学院资格审核

202117-9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2021110日,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美术学院网站(https://msxy.hunnu.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学院综合考核

2021115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考生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复试考生务必查看《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附件3),并于202111324:00前按缴费说明一次性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470元,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报名费和复试费不退。

学院综合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20%-50%,具体权重由学院确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

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工作小组还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学院须按照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自命题、评卷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保密规定,组织综合考核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考核工作小组应指定考核工作秘书,详细记载考生的考核情况,考核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2021118日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将《湖南师范大学二〇二一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审批表(“申请-考核”)》(附件4)上报研究生院。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录取和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21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八、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美术楼213

电话:0731-88838501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410012

九、其他

学校监察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公告信息为准。

附件1:专家推荐书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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