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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7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4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支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我院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院团委决定启动2014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

评选对象:本科生基层团支部

评选条件: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支委一班人员配备得力,团结协作;2.充分发挥支部核心作用,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3.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有效;4.学生班级团支部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5.支部工作有特色,活动有创新;6.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7.红旗团支部从先进团支部中产生,由评委会评定。

(二)十佳团日活动

评选对象:各团支部在2013-2014年度已经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

评选条件:1.主题团日活动定位准确,主题突出,能够把握支部成员的思想动向;2.活动宣传方式新颖,特点突出,注重节约;3.活动形式丰富,设计独特,创新性强,不拘泥于原有的形式,注重推陈出新;4.活动实效性强,能够解决具体实际问题,能够通过主题团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效果好;5.注重活动后期的宣传、总结、资料留存以及通过活动的开展对团支部的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十佳共青团员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3.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6.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校级或院级奖励;6.在上一年度获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2013级学生需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5%)。

(四)十佳共青团干部

评选对象:2013-2014年度担任团内职务的学生干部(含社团干部、班团干部)

评选条件:1.政治素质高,品德作风优良;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3.热爱共青团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青年服务,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4.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开展工作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五)优秀团支部书记

评选对象:基层团支部书记

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2.善于做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带领基层团支部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支部凝聚力强;3.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各类活动,开拓创新,工作有特色、有成效;4.任职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六)十佳学习尖子

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勤奋刻苦,热爱专业,有钻研精神、独立思考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2.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年度获得二等以上综合奖学金或专业成绩综合排列本专业前5名;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成绩突出者优先。

(七)十佳青年志愿者

评选对象:本科生注册青年志愿者

评选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踊跃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在上一年度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48小时;4.学习努力,上一年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5.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优先。

(八)十佳宣传骨干

评选对象:从事校园传媒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

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锐意创新,无私奉献,在校园传媒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3.勤奋学习,上一年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九)十佳社团干部

评选对象:学社联系统干部、社团干部

评选要求: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意维护社团形象,能够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年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5.自立自强,勇于创新,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种社团活动,为繁荣校园文化和社团建设做出贡献者优先。

二、材料申报及评选工作安排

1.团内评优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所在年级辅导员审核、推荐,统一报院团委组织部。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相关表格可至学院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msxy.hunnu.edu.cn/)、优秀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集体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要求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内容需与申报奖项相关,无需报送其他图片、画册等辅助材料。材料采用黑白双面打印,请勿彩印)。

所有参评材料的纸质版请于5月4日(星期日)下午5:00前交至团委组织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赵贺莹(15575896480);彭嘉琪(18711146627)

3.院团委将于5月10日前组织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示评优结果,于5月中旬对团内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美术学院2014年度团内评优申报相关表格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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